关于规范我校学生中文版在读证明办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24 23:46:39)】 | 【点击:】
各院系:
为了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学生处对我校学生中文版在读证明进行了重新规范。现通知如下:
一、开具在读证明流程
1.学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或校园卡)至所在院系办理;
2.院系负责老师审核学生证件后,为学生开具在读证明,并按照开具证明的顺序对在读证明进行编号(如第一个来开具证明的,编号为1,编号应以一年为期限呈现持续性),内容填写完整,不能有空白项,不能改变原来的结构,不能增加内容,不能对填写的内容进行修改或涂画;
3.院系负责老师填写《在读证明统计表》(附件2),统计表编号和开具的在读证明编号需保持一致。
二、领取空白在读证明
各院系应于每月25至31日向所在校区的学生处办公室提交《在读证明统计表》(需经负责老师签字并加盖各院系公章),同时换取新的加盖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处公章的空白在读证明。
三、注意事项
1.如对在读证明有特殊要求的,建议到学生处提交经院系盖章的《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开具在读证明申请表》进行办理;
2.学生英文版在读证明由学校教务处开具。
联系人:马丽娟,徐仲亨; 电话020-87211303,0769-82676841; 地点:广州校区办公楼203,东莞校区格物楼2-B214。
附件: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开具在读证明申请表.doc
为了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学生处对我校学生中文版在读证明进行了重新规范。现通知如下:
一、开具在读证明流程
1.学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或校园卡)至所在院系办理;
2.院系负责老师审核学生证件后,为学生开具在读证明,并按照开具证明的顺序对在读证明进行编号(如第一个来开具证明的,编号为1,编号应以一年为期限呈现持续性),内容填写完整,不能有空白项,不能改变原来的结构,不能增加内容,不能对填写的内容进行修改或涂画;
3.院系负责老师填写《在读证明统计表》(附件2),统计表编号和开具的在读证明编号需保持一致。
二、领取空白在读证明
各院系应于每月25至31日向所在校区的学生处办公室提交《在读证明统计表》(需经负责老师签字并加盖各院系公章),同时换取新的加盖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处公章的空白在读证明。
三、注意事项
1.如对在读证明有特殊要求的,建议到学生处提交经院系盖章的《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开具在读证明申请表》进行办理;
2.学生英文版在读证明由学校教务处开具。
联系人:马丽娟,徐仲亨; 电话020-87211303,0769-82676841; 地点:广州校区办公楼203,东莞校区格物楼2-B214。
附件: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开具在读证明申请表.doc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处
2017年5月10日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