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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级新生军事课教学工作及课程安排

【发布日期:(2013-09-13 10:54:13)】 | 【点击:

各系,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总参、总政《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事课教学大纲》(以下简称《教学大纲》)和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对2013年学生军训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为确保2013级新生军事课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开展军事课教学的目的意义
        依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实施2013级新生军事课教学工作,既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四有”新人的客观要求,也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兵役法》等法律法规的重要体现,是学生在学习期间履行兵役义务,接受国防教育的基本形式。通过军事课教学努力提高学生的国防观念,增强爱国主义精神,培养学生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顽强作风和自觉遵守纪律与团结协作的团队意识,使学生掌握必要的军事知识和抗灾防恐、自救互救以及应对突发事件时的逃生技能,积极为国家和军队造就合格的后备人才。

二、军事课教学内容及安排
        按《教学大纲》规定,军事课包括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教学两大部分组成,共计3个学分。课程总评成绩及格及以上者,才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考试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一部分:军事理论教学(占2个学分)
(一)教学内容
        军事理论课主要内容包括中国国防、军事思想、国际战略环境、军事高技术、信息化战争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自救互救知识等内容。
(二)教学时间和形式
        1. 按《教学大纲》规定,军事理论教学时数为36学时,列入学院的教学计划,为公共必修课。
        2. 军事理论教学以课堂教学为主(不少于24学时),适当安排讲座、网络辅助教学形式进行,在第一学期前12周内完成。
        3. 军事理论教学结束后,对学生实行考试,占军事课总分的70%计成绩(考试占50%,考勤、作业占20%)。

第二部分:军事技能训练(占1个学分)
(一)训练时间
        2013年9月18日开训至9月30日结束(共两周)。
(二)训练内容
        军事技能训练主要内容包括解放军条令条例教育与训练、战术、军事地形学、综合训练以及战场救护、应急疏散演练等内容。详见军事训练课程安排表(附件一)。
(三)训练考核
        军事技能训练占军事课总分的30%计成绩。由军训团教官和辅导员对每位参训学生按合格(18—30分)、不合格(17分以下)两个档次作出综合考核。学生能积极、认真参加军事技能训练,较熟练掌握技能训练的主要内容,综合考核为:合格(评为军训积极分子的给30分;其它给24分左右)。无故旷课、不认真参加军事技能训练、没能掌握技能训练的主要内容,综合考核为:不合格(给17分以下)。

附件: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13级新生军事技能训练课程安排表.doc

                     
                                                                                                      二O一三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