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获中山大学新华学院第四届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
【发布日期:(2021-03-08 10:06:52)】 | 【点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对接国家“双万计划”“六卓越一拔尖”等本科人才培养计划,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总结并推广教学实践中的先进经验,推动加快高水平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提质量、创品牌、促发展,建设高水平、应用型、有特色的中大新华,根据《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以及《中山大学新华学院院级教学成果评选奖励办法(暂行)》等有关规定,学校组织开展了第四届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共有14个校内教学单位申报了26个成果项目,经资格审核、网络评审、集中评审、校内公示及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等环节,药学院获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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