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系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2-10-15 17:00:45)】 | 【点击:】
本科生毕业论文(含毕业设计,下同)是完成本科教学计划不可缺少的环节,是提高学生科研创新能力的重要训练,也是学生四年学习成果的体现。为规范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确保我系本科生的培养质量,特制定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的暂行规定。
第一章 毕业论文的工作程序
第一条 毕业论文属必修课,一般安排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进行。毕业论文工作包括写作指导、安排指导教师、选题、开题报告、初稿、定稿、评阅、论文答辩等阶段。
1.写作指导:各系、专业负责人应在学生第六学期末,安排专业教师为学生开设毕业论文写作指导课程(讲座),规范论文写作。
2.选题:各专业本科生应该在第六学期暑假至第七学期开学前完成毕业论文的选题;选题范围需与专业相关,由学生和论文指导老师共同拟定。毕业论文选题分为实验型和调研型,论文涉及到的数据必须真实有效,调研型论文数据的时间跨度要求至少一年,综述型论文不符合本科毕业论文的要求;
3.安排指导教师:我系毕业论文分两块,一块为实习单位包安排及指导毕业论文,一块由系部自行安排指导教师。
4.指导教师的职责:
(1)认真负责,严格要求,正确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
(2)帮助学生确定毕业论文的选题,指导学生检索和阅读有关文献,适时了解学生对相关资料的掌握情况。
(3)指导学生完成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计划(论文提纲)、工作进度等。
(4)定期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进度和质量。
(5)审查与学生毕业论文有关的全部资料,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
(6)及时与学院或实习基地负责人沟通情况,协调解决毕业论文的有关问题。
(7)查证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的过程中是否具有良好学风,遵守学术规范,信守学术道德,数据、资料来源是否正当,没有抄袭、造假和请他人代替完成论文的情况。
5.写作过程:
(1)论文提纲由学生和指导教师讨论后拟定,开题报告和论文提纲的确定不应迟于第七学期开学后的第二周;
(2)学生每个月必须提交一份论文写作总结交由论文指导老师(校内);
(3)学生必须在第七学期十七周前完成论文初稿,提交给指导教师审阅、提出修改意见,并确保留出充裕时间以供修改论文;
(4)第十八周安排毕业论文的中期检查会议,要求所有学生必须参加;
(5)经指导教师同意后,论文方可定稿,毕业论文的定稿时间应在第八学期的第二周以前,并提交一份至药学系办公室,要求论文格式必须严格参照毕业论文写作指导,否则直接打回,不能参与论文最终评分;
(6)第八学期的第四周以前完成毕业论文的最终提交,第六周以前完成毕业论文普查及评分工作;
(7)写作过程中要求指导老师和学生之间必须有两次及以上面对面的指导;
6.评阅和答辩:在每年的五月十日以前完成论文评阅、论文答辩等工作。
第二章 毕业论文的写作要求
第二条 毕业论文选题应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选题的来源包括:由系提供选题范围、自行选题、在与导师合作科研的项目中选题、承接学校或校外单位的课题等。选题应得到指导教师的同意;如学生与指导教师在选题方面意见有不一致的地方,由系里出面协商解决。
1.毕业论文的结构包括(按定稿后的排列顺序):主标题、中英文摘要、关键词、正文(一般不少于5000字)、注释、参考文献。
2.毕业论文的基本编辑格式请参考毕业论文写作指导
第三条 需要做毕业论文的每一位本科毕业生,应当独立完成毕业论文;毕业论文不采用两人或两人以上合写的形式。但在资料准备、观点讨论、实验实习环节中,可以相互帮助和进行交流。
1.毕业论文结合专业特点可以采取实验型论文、调查型论文等形式;
2.毕业论文的内容应当体现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体现学生自主学习研究的成果。
第四条 论文写作必须认真严肃,研究态度必须严谨,对所用资料必须在注释和参考文献中加以列明。严禁抄袭、剽窃行为;抄袭、剽窃行为严重的,给予取消毕业论文成绩并作为考试作弊处理;接受处分后的学生(除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外),若对其错误确有痛改前非的态度与行动者,可允许其延长修习一年或在其结业后一年内补做毕业论文,并与下一届学生同时完成。
第三章 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
第五条 毕业论文一般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等五级记分法;与百分制相比较,其中优秀即100~90分,良好即89~80分,中等即79~70分,及格即69~60分。毕业论文的绩点亦按此计算。
第六条 优秀毕业论文应该是选题有相当强的理论与实践意义,中心突出,逻辑严密,表述准确,富有新意,条理清晰,论证有力,文字流畅,格式正确。其中有无创新性应该是衡量论文能否达到优秀成绩的基本标准。创新可以包括理论观点的创新、研究方法的创新和研究角度的创新等;但创新必须建立在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基础上,有必要的理论支撑。实证性的论文要看其在实践中的指导作用是否较强。
第七条 良好论文应该是选题有比较强的理论与现实意义,中心明确,逻辑合理,表达比较准确,有一定新意,条理比较清楚,论证比较规范,文字比较畅顺,格式符合要求。
第八条 中等论文是选题有一定的理论或实践意义,中心尚属明确,逻辑结构无明显缺陷,表述基本准确,创新不足但观点无明显错误,论证过程基本合理,格式符合要求。
第九条 及格论文是选题意义不大但无不妥之处,中心尚属明确,逻辑结构存在局部缺陷但表述尚有条理,个别观点有误但主要观点正确,文字尚属通顺,格式基本正确。
第十条 不及格论文是选题不当,或逻辑关系混乱,或主要观点有明显错误,或基本概念不清、错别字多和格式不符合要求。
第十一条 加强对毕业论文的质量监控工作,实施对毕业论文的写作和成绩评定等全程监管。严格把好选题关、指导关、成绩评定和答辩关。系部负责人为毕业论文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1.指导教师要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认真指导、严格要求;
2.要求论文指导老师与学生必须有两次及以上面对面的交流;
3.学生不配合论文指导老师工作的要及时提出,由系主任及老师商讨解决方案;
第四章 毕业论文的答辩
第十二条 各系应对优秀毕业论文(排名前10%)及非优秀论文(后40%)安排答辩,由系里选派三位教师组成答辩小组,设一名秘书,负责联系、资料整理、通知等工作。
第十三条 毕业论文答辩分两场,一场为优秀论文答辩,论文成绩排名前10%的同学参加;一场为非优秀论文答辩,成绩排名在后40%的学生参加。
1.系部成立专家组普查,对各个论文进行评分,确定参加论文答辩的人员名单,并根据开展情况填写《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普查工作记录表》。
2.答辩前一周将答辩的具体安排报教务部备案。
3.每年5月10日前完成论文评阅、答辩和成绩上报工作。
4.毕业论文评阅和答辩后,各系将学生的论文答辩汇总表、答辩成绩登记表上报教务处并自行备份存档。
5.每年5月29日前完成院级优秀论文推荐、评审工作及论文材料的汇总与报送工作。
6.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及纸质版由学系各提交一份到学院图书馆永久存档,一份由所在系保存。系部存档至少保存五年。同时,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以光盘形式提交一份到教务部存档。
7.毕业论文不及格的,可以申请延长在校学习时间,也可先结业并在结业后与下一届学生同时做论文;论文获通过,凡符合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可申请颁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本规定由药学系负责解释。
药学系
201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