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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系药圃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4-03-19 17:10:54)】 | 【点击:

第一章 总 则

药圃建设的成立与发展则意味着为我系师生提供了一个崭新的集交流、学习和实践于一身的锻炼平台,为以后的实习工作奠定一定的动手能力基础。而药圃的日常管理工作和维护工作需要一项有效的制度来进行规范和完善。为进一步促进我系学习工作的发展,对药圃工作进行更为系统化规范化有效化的管理,提高我系学生的综合能力,现经我系讨论通过,决定全面实行“药圃管理制度”,制定《药圃管理规章制度》。

药圃种植地的建设需要注意诸多问题,对于刚进入大学生活的同学们在药材种植、组织管理的能力大多还有待提高和学习,而药圃的药材又离不开专业化、反复化的细心照料,所以在药圃工作人员的挑选上,应优先选择勤快、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的同学。

第二章 药圃职能

(一)药圃种植地的职能

(1)药圃的职能是在药学系老师的领导下,负责中药材的种植,以及开放性的给予本专业学生进行学习和研究。

(2)药圃主要负责种植地浇水,肥料、农药的使用管理;药圃病虫害防治;药圃田间档案管理;药圃的环境保护;药圃的产品采收事宜。

(二)药圃的组织结构

药圃组织结构设置如图所示

第三章 药圃的岗位职责

(一)学生负责人职责

(1)学生总负责人受老师领导,监督各组组长工作。

(2)负责组织药圃的工作、落实种植计划及督促种植,掌握各种植区的种植状况,并做出适当的安排。

(3)协助老师采购药圃所需的种子幼苗、农药、肥料等药圃用品。

(4)负责编制药圃各种中药材的种植编程。

(5)做好药圃工作人员与老师方面的上传下达工作,能做到把工作人员在药圃建设方面所遇到的问题及时传达给老师并解决。

(6)组织好药圃的各项工作,督促检查药圃各种植区的卫生和安全工作。

(7)为每一种植区设立一个档案,将每月的田间档案记录整理成册,保存到档案袋。

(二)药圃组长职责

(1)负责各班药圃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做好药圃周边环境的治理,为药圃的药材种植创造良好的环境。

(2)有计划、有重点的观察各种中药材的生长规律及特点并记录

(3)每天对药圃种植地进行观察一次,及时对植株的生长状况进行了解,并对观察的情况进行整理,制定日程表(日程表中包括浇水与除草)。

(4)对种植的日常园艺操作的整理和统计,其中包括:

1.组织管理组员,做好浇水、施肥、杀虫、采摘收等日常工作的分工。

2.发生的病、虫、草名称,施用农药名称、剂型、用药数量、用药方法和时间。

3.记录生长期间分次所用肥料(包括基肥、叶面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等)的名称、用肥数量、用肥方法和用肥时间。

4.作物分期分批采收时间、采收数量情况的统计。

5.做好药材储存的准备。

(5)做好种植资料的总结和积累工作。

(三)药圃组员职责

(1)完成药圃组长布置的日常管理任务(浇水、施肥、杀虫、采摘收成)

(2)向组长汇报当日的工作成果

第四章 药圃工作人员的选聘

(1)选聘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全面的原则进行。

(2)选聘对象:药学系在读大一学生

(3)选聘时间:大一第一学期(9-10月间)

(4)选聘流程:收集药学系各大班自愿应聘同学的名单及其联系方式,实训一个月,吃苦耐劳、负责任、能力者优先录用。

(5)招聘人数:28/35/42人(具体招聘人数由该级负责的药圃面积大小决定)

(6)聘期:三学年

注意事项:1.一旦成为药圃工作人员,除不可抗因素不得退出。

2.在职期间如若退出,需提交申请书并寻找到能替代就职的同学。

第五章 药圃的管理制度

(一)药圃种子或幼苗采购制度

为了规范药圃种子和幼苗的采购规范,特制定以下采购制度:

(1)种子应向有种子经营权的单位购买,优先选择优质、抗病、丰产的品种。

(2)农药必须向具有检验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标准等“三证”的企业购买。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合理使用准则》的要求,科学合理选择使用农药,严禁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的农药。

(3)肥料必须向具有检验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标准等“三证”的企业购买,不能购买未经登记的产品。人、畜、禽粪等有机肥料必须经过充分腐熟或无害化处理后使用。未实行生产许可证和肥料登记管理的有些肥料品种,要做到检验登记证和质量标准“两证”具有。

(4)组长必须对采购的种子和农业投入品(农药、化肥等)进行档案记载,登记造册,清楚列明种子的品种、数量、规格、价格、进货渠道等。

(二)药圃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

(1)种子、肥料和农药应有干燥、通风的专用仓库储放,防止种子、化肥和农药霉烂、变质、受潮、结块等。

(2)农药要有专门的房间存放,对杀菌剂、杀虫剂分开放,并认真贴好标记,对农药的进出必须严格登记。

(3)对种子、肥料、农药使用后的剩余,必须及时退回仓库,并办理相应的手续,以防止散失农药、肥料给人、畜、作物和环境带来的危害。对使用后的农业投入品(肥料、农药等)的包装袋、瓶、箱子应集中回收,统一处理,以防止造成环境二次污染。

(三)药圃田间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种植产品具有可追溯性,特制定以下田间档案管理制度:

(1)药圃基本情况的记录:田间档案须记录药圃种植地的名称、负责班级、种植情况(播种、种子数量、定植期等)。

(2)田间用药情况的记录:记录田间生长期间分次发生的病、虫、草害名称,防治药剂名称、剂型、用药数量、用药方法和时间以及农药的进货渠道等;在对田间土壤、育苗营养土、种子等进行消毒处理时,也应记载相应的用药情况,并记录此次作业活动的实施人和责任人。

(3)田间用肥情况的记录:记录田间生长期间分次所用肥料(包括基肥、叶面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等)的名称、用肥数量、用肥方法和用肥时间,以及肥料进货渠道等,并记录此次作业活动的实施人和责任人。

(4)采收情况的记录:记录产品分期分批采收时间、采收数量的情况。

(5)田间档案必须记录完整、真实、正确、清晰。

(6)田间档案应有专人负责记录管理,保存到档案袋。

(7)加强对田间档案记录检查、监督及不定期进行抽查。

(四)药圃标志规范制度

为了统一规范各药圃的作物介绍标志及警示牌,特制订以下药圃标志规范制度:

(1)各种作物需配备相应的作物介绍牌。

(2)要求作物介绍牌内容清晰准确,并附有相应的图片以方便区分。

(3)作物介绍牌遗失或者摆放错误应及时补充更改。

(4)作物介绍牌需放置在显眼的地方,且摆放整齐。

(5)警示牌要求高,大,字迹明显,以起到真正的警示作用。

(五)种植基地农药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种植基地农药的使用,特制订以下农药使用管理制度:

(1)种植基地使用的农药必须由专人进行定点购买,只能使用有机种植级农药,绝对禁止使用禁用农药。

(2)所购农药要进行专库存放。药圃种植地必须配置独立的农药仓库及专用的农药喷洒器具。

(3)药圃工作人员根据病虫检测报告并结合实地情况及时作出植区的使用农药计划。

(4)农药使用的规定:

1.各种植区在施用农药时须在基地种植技术人员或老师的指导下配置农药;

2.喷洒时须密切注意现场气象状况,露地作物施药不得在雨天,大风天气等不良天气下进行。相邻田块有其它作物且不需杀虫时,应用背包式小型机喷洒,以避免药雾吹到相邻作物上。

3.种植员须根据施药进度,严格掌握用药剂量。每次施药的实际用量与规定用药量之间的误差不超得过5%;

4.喷洒器具的集中管理:每次施药结束,须将喷药器先用碱水洗一遍,再用清水认真冲洗。喷雾器清洗的程序是先用清水,再用碱水,最后用清水,以彻底清除机泵及胶管内的残留农药。药具经清洗后,放入专用仓库内由仓库管理员妥善保管。

(六)种植基地的环境监察保护制度

为了保护药圃的环境卫生,保证作物的健康生长,特制定以下环境检查保护制度:

(1)对种植基地的灌溉水质量,环境空气质量和土壤环境质量指标应定期和不定期监测。

(2)种植生产基地应加强对自身产地环境的保护,应制定生产基地种植病虫害防治措施,科学施肥,合理灌溉,尽量减少化肥的使用量,增施充分腐熟或经无害化处理的有机肥料,及时回收田间的废弃农膜、农药空瓶和农业投入品的包装物等,对基地内的卫生必须保持经常整洁。

(3)生产基地应杜绝污染源的产生,不得开设有污染的生产项目,控制生活污水,禁止使用对环境有严重影响的化学制剂,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的农药。

(七)种植基地的采收制度

为了规范种植产品的采收,特制定以下标准:

(1)种植产品的采收标准是当种植产品的器官生长到适合食用的程度,具有该品种的形状、色泽、大小和品质。

(2)种植产品的采收前须进行病、早、虫害的检查,经老师确认,指导下进行采收。

(3)如实验室方面有特殊需要,按实验室老师的指示对种植产品进行采收。

(八)药圃假期前后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假期期间药圃作物的管理,特制订以下标准:

(1)假期前对未成熟,仍需要日常照料的作物,各组长进行统计记录交给负责人交给老师,让老师向学校提交相关的申请,组织在校的园艺师傅进行假期药圃作物的日常管理工作。

(2)假期后第一周内组长组织各组员进行大型除草杀虫工作,并对假期后作物的生长状况进行及时的记录。

第六章 奖励制度及惩罚制度

(1)药圃工作人员在聘期内享受本综合素质加分的待遇,考核合格者将颁发聘书,根据工作情况在综合素质测评中给予加分,加分制度如下:

学生总负责人

组长

组员

1.2-1.6μ

1.0-1.4μ

0.7-1.2μ

(2)在班风评比可以作为材料参评。

(3)不定期发放采收作物的任务,给予全程参与的同学记录相应的服务时数奖励。

(4)药圃工作人员在聘期间如果在工作中失职造成不良影响,将取消药圃工作人员资格,并视情况给予处理。

(5)药圃的建设与维护需要药学系全体同学的参与,凡是发现外校人员采摘作物、破坏设施等对药圃不利的行为并予以阻止的同学,提交相关证明,奖励0.1μ(一学年上限奖励0.2μ/人)。


药学系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