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星级志愿者资质认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02 19:50:42)】 | 【点击:】
各二级团组织、各志愿单位:
为激励、号召我校更多青年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传播“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理念,我校依据省文明办、团省委、省民政厅联合制订的《广东省星级志愿者资质认证管理办法》,于“雷锋月”开展星级志愿者资质认证工作,进一步完善我校志愿者评价激励机制,推进志愿服务创新进程。具体通知如下:
一、认证内容
广东省星级志愿者资质
二、申请时间
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14日
三、评定单位
广州新华学院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
四、认证对象
实名注册“i志愿”平台并符合评定标准的志愿者
五、评定形式
(一)评定单位依据已被认定的注册志愿者服务时数,实行星级评定制度;
(二)评定工作对各星级志愿者不设名额限制,按自愿原则,由志愿者自行申报。
六、参评要求
(一)积极主动参加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各院系志愿服务队、公益社团开展的志愿活动,参加的志愿服务活动时长累计记载达到或超过100小时(以i志愿系统上的数据为准);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有礼,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三)自觉遵守服务时间,按质完成各项志愿服务工作,无不良志愿服务记录;
(四)维护志愿者形象,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具有奉献担当精神。
七、参评标准
(一)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者,认定为“一星志愿者”;
(二)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300小时者,认定为“二星志愿者”;
(三)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600小时者,认定为“三星志愿者”;
(四)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0小时者,认定为“四星志愿者”;
(五)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500小时者,认定为“五星志愿者”。
八、申请方式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要求填写《广东省星级志愿者资质认证申请表》(见附件1),个人信息都需填写完整,否则作参评失败处理;
(二)上交广东省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即PC端“i志愿”官网)志愿服务时数截图;
(三)撰写不少于800字的自荐书(以word文档形式撰写);
(四)参评志愿者需将材料提交至院系志愿队,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不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各志愿队严格按照审核条件对参评志愿者进行资格审查,填写意见和《广东省星级志愿者资质认证成功汇总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
九、申请材料
(一)《广东省星级志愿者资质认证申请表》(见附件1);
(二)个人自荐书(800字以上);
(三)“i 志愿”(http://www.gdzyz.cn/)平台中,PC端志愿服务时数截图(截图须清晰显示姓名、服务时长、服务内容全页面,缺少任意一项作参评失败处理。)
注:1.以上材料均需一份电子版和一份纸质版(电子版和纸质版的文件名和内容必须一致,i 志愿平台志愿服务时数截图黑白打印即可);
2.申请表和自荐书的纸质版电子打印(签名要求手写);
3.申请参评的个人电子版材料的文件命名格式:姓名+所属志愿队。
十、注意事项
(一)本次星级志愿者资质认证由各志愿队严格按照审核条件对参评志愿者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请各志愿队对资质认证成功的志愿者名单进行三天公示(审核及公示截止至3月17日),公示无异议后请各志愿队将电子版汇总表和公示文件PDF于3月18日前提交至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的邮箱(志愿队所提交的文件命名格式:志愿队名称+2021年度星级志愿者资质认证成功的汇总名单,邮箱为ugzxhzyz@163.com),纸质版的汇总表和公示文件在3月18日前整理完毕提交至校团委办公室(广州校区:行政楼202;东莞校区:格物楼②B215),逾期不候。
(二)本次星级志愿者评定的累计志愿服务时数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若累计时数不在规定时间段内或累计时数量不符合标准,则作参评失败处理)。
(三)星级志愿者认定后,由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发放星级证书,对星级志愿者进行嘉许(证书颁发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四)在2020年或2020年前星级认证工作中已被认定为星级志愿者的志愿者,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服务累计数未达下一星级标准的,不重复进行(同级)认定;(例如2019年服务累计数达100小时及以上且已认定为“一星志愿者”,若在2020年要想再次申请星级志愿者,服务累计数须达到300小时及以上,否则不得再次申请“一星志愿者”认定。)
(五)此次评选涉及的志愿服务时数均只参考PC 端“i志愿”平台所录入的服务时数(校内或校外举行的志愿活动所获得的服务时数,高中时期的服务时数等,均可参与评选)若提交了手机移动端志愿服务总时数,作参评失败处理。
(六)若所提交的截图不符合要求必须显示的地方(如显示模糊、截图不完整等)或所需提交材料缺失其一,作参评失败处理。
(七)若发现伪造志愿服务时数的情况,则以后不得参加任何有关志愿活动的评选活动,并且作学校通报批评处理。
(八)逾期申报,一律不予处理。
共青团广州新华学院委员会
2022年3月1日
(联系人:刘佳兴、黄瑜,联系电话:0769-82676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