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接收曹颖男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4-20 08:27:16)】 | 【点击:】
经个人自愿申请,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曹颖男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为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监督,现将曹颖男同志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2023年4月20日-2023年4月24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本支部反映。
监督电话:020-87575795;邮箱:496980949@qq.com。
曹颖男,女,汉族,1983年1月13日出生,山东省烟台市人。该同志于2021年6月6日提出入党申请,2021年9月4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为陶强同志、徐娟娟同志,2022年10月26日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为徐娟娟同志、庄添同志。
该同志思想上,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内外大事,思想和行动始终紧跟着党组织;学习上,勇于进取,不断提高自学教学水平与科研能力;工作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注重团队合作精神和集体观念,尊敬领导,团结同事,关心爱护学生。
中共广州新华学院药学院教工支部委员会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