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公示
【发布日期:(2025-02-24 10:36:22)】 | 【点击:】
经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王宇纯同志已基本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为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监督,现将王宇纯同志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2025年2月24日-2025年3月2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本支部反映。
监督电话:15013173396;邮箱:173379735@qq.com。
王宇纯,女,汉族,1996年6月23日出生,贵州省贵阳市人。自2024年12月2日递交入党申请书以来,该同志在思想上始终积极向上,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保持与时俱进的思想;在学习上,态度端正,目标明确坚定,认真学习党的理论,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刻苦钻研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在工作上,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反思自己;另外,积极参与单位的培训,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在生活中,注重个人品德修养,诚实守信、勤勉敬业、待人真诚,始终坚持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中共广州新华学院药学院教工支部委员会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