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药学院寒(暑)假社会实践(医院药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08 16:32:17)】 | 【点击:】
各位老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才兼备,知行合一”的高素质药学专业应用型人才,学院研究制定《药学院寒(暑)假社会实践(医院药学)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药学院寒(暑)假社会实践(医院药学)实施方案(试行)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药学院
2019年12月30日
附件
药学院寒(暑)假社会实践(医院药学)
实施方案(试行)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才兼备,知行合一”的高素质药学专业应用型人才,学院特制定此方案。
一、目的
树立正确职业道德观;了解医院药学基本工作范围、运行模式及部门与医院其他科室的关系;了解医院药学部各专业岗位工作原则、工作规范及流程;了解医院药学的工作价值和社会需求;加强对药学专业的认识。
二、实践范围
就读我院一年级、二年级及三年级学生(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与社会实践时间冲突不作安排)
三、实践时间
大一、大二、大三每学期第二十周。
四、实践地点
具备一定资质的三甲医院、二甲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五、实践内容(具体可安排以下或相关内容一项或多项)
(一)门诊药房和住院药房
1.学习药品的保管、排列方法,各科用药的管理及发放方法(如摆药制度及病房小药柜制度)。了解特殊药品、贵重药品的管理等有关制度;
2.学习处方的调配过程及注意事项,处方的格式,内容和正确的书写方法,及处方的管理制度,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格式与内容;
3.学习各科室主要用药及常见联合用药的使用情况。
(二)制剂室
1. 学习一般药剂、散剂、软膏等常用医院制剂的配置方法;
2.学习医院制剂的质量管理全过程。
(三)药师门诊
学习临床药师审方的基本原则和工作范围,与病患、医生及护士专业沟 通原则与方法。
六、考核
实践教学活动由实践单位和学院实践指导老师共同考核,考核成绩计入学生社会实践课程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