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表彰2017级优秀实习生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1-04-07 09:04:44)】 | 【点击:】
各位老师:
我院2017级238名学生在实习岗位勤学苦练、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好的专业技能,深受用人单位好评。
为了表彰在实习单位实习的先进个人,树立典型,进一步做好实习工作,经民主推荐,院里研究决定,授予叶燊茹等19位同学“优秀实习生”荣誉称号。
希望上述优秀实习生戒骄戒躁,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成就。
附件:药学院2017级优秀实习生名单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药学院
2021年3月31日